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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建隧道爆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如何处理
继十天前的盐城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之后,云南在建隧道爆炸事件又一次让网友们揪心不已。春季是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希望各大生产经营单位能够引以为戒。
云南在建隧道爆炸
据封面新闻报道,4月1日晚,云南昭通威信县在建的扎西隧道发生爆炸。威信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宜毕高速在建项目威信段罗布镇簸箕村扎西隧道,发生一起疑似瓦斯灾害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5人失联,同时还造成隧道外附近2人受轻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如何处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十一、八十二条的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流程大致如下: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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