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解除吗?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11

实践中,大部分人都要上班、工作,用以维持我们的生活,因而对劳动关系会比较熟悉。除了劳动关系之外,还存在着一种劳务关系,甚至很多人认为劳务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一样的吗?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相对于“三年”、“五年”这样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的,其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能确定,并非是终身有效的“护身符”、“铁饭碗”。当法定的解除情形或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可以解除。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时候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素材图

三、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前文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法定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约定解除。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当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形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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