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6-01
生活中我们常常提到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及法人代表这几个词从字面上就非常容易混淆。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更是一字之差。那么这三者是有着相似的含义吗?他们在法律层面上是一回事吗?下面笔者为大家一一介绍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
 
    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因为法人没有自主意识,但是又需要在社会和市场中正常行事,那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有自主意识的自然人来“代表”它发声,那么这个代表法人的自然人就叫法定代表人。
 
    在这里我们我们需要强调,一家公司有且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不需要公司另外的授权,可直接代表公司。
 
    二、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在这里我们要强调的是法人是组织,不是自然人!
 
    法人通常指的是一个独立的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最常见的就是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我们还要了解,法人要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是经法人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法人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被授权人可以在一定权限范围内处理一些问题,能在一段时间内、在一定的授权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参加活动、诉讼等。
 
    只要被法人授权,法人的任何员工,甚至外部人员,均可以成为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在这里我们强调的是,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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