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7-20
现代商业贸易战就如同没有硝烟的战场,可谓是竞争十分激烈,随之而来的,部分经营运用不正当行为投机取巧,谋取非法利益,那么,都有哪些行为可以称之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呢?
 
    第一种,混淆交易行为——造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仿冒国家名优标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伪造产地名称等。
 
    第二种,商业贿赂行为——回扣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第三种,虚假宣传行为——散布虚假信息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第四种,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第五种,低价倾销行为——恶性价格战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第11条规定了四种除外情况:(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第六种,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第七种,诋毁商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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