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怎么变更为分公司呢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5-11

  我们也许听到有一家公司是厉害的,因为大家对于公司肯定是都知道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公司,公司也分为很多种的,例如子公司、分公司这种。那么你知道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的基本流程是哪些呢?相信很多人不了解,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的基本流程

一、设立子公司的限制

  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清算的区别

  1、分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查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面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 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税收角度的区别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台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助负担。

  三、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的基本流程

  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都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来处理的。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那么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之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也就是等同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来进行处理。这样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从而不受到企业“在清算期间不能开展和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1、合并的公司股东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财产清单及资产负债表;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还有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使得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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