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属于公司吗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10-14

  众所周知,当前有很多人在创业,有些自己一个人独资企业,而在一些企业中,有可能会是属于几个人一起合伙开的,有很多人会觉得合伙企业不是公司,有时候会混乱,那么合伙企业到底可不可以称之为公司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可以叫公司吗

  公司是大家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个词。走在大街上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某某有限公司、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等等,那么这些公司是一样的吗?同样都是公司,为什么名称有区别呢?你真的了解公司的真正含义吗?

  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我们就对公司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公司是一个法人组织,须经依法登记方可设立,在中国有两种公司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部分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又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条的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重要区别。合伙企业不是公司,更不能在其名称中含有公司的字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这个是属于合伙企业的话,那么就不能说是为公司,因为如果要说成功是的话,那么一般来说,公司中的股东应当以出资额来承担有限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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