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6-12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与合同挂钩,而在合同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例如说因为合同签订的方式,或者合同里某些条款双方不认可,这些都是合同纠纷的一种产生类型,那么在三角合同中,这种纠纷如何处理呢?以下为您介绍,欢迎阅读。

三角合同纠纷怎么样处理

一、三角合同纠纷怎么样处理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间长期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仲裁和诉讼这两种途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合同纠纷仲裁费谁出

  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或在案件结案时,有权对仲裁费用的最后承担作出决定。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

  三、什么是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应当交纳的一定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由申请人或反请求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或反请求时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

  2、案件处理费。包括:

  (1)仲裁员因办理仲裁案件出差、开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2)证人、鉴证人、翻译人员等因出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补贴;

  (3)咨询、鉴定、勘验、翻译等费用;

  (4)复制、送达案件材料、文书的费用;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合理费用。第(2)、(3)项规定的案件处理费,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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