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仲裁费用由谁承担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6-12

  发生纠纷,我们能选择的方式有很多,如果合同约定了,那么其诉讼和仲裁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合同纠纷仲裁是会产生一定费用,你知道合同纠纷仲裁的费用由谁承担吗?下面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纠纷仲裁费谁出

一、合同纠纷仲裁费谁出

  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或在案件结案时,有权对仲裁费用的最后承担作出决定。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

  二、什么是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应当交纳的一定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由申请人或反请求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或反请求时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

  2、案件处理费。包括:

  (1)仲裁员因办理仲裁案件出差、开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2)证人、鉴证人、翻译人员等因出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补贴;

  (3)咨询、鉴定、勘验、翻译等费用;

  (4)复制、送达案件材料、文书的费用;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合理费用。第(2)、(3)项规定的案件处理费,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预付。

  三、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有什么步骤

  1、申请和受理

  (1)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2)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是仲裁机构开始行使管辖权的标志。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组成有两种组织形式:(1)独任仲裁庭,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2)合议仲裁庭,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庭的组织形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开庭和裁决。

  (1)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裁决是指仲裁庭在实体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终程序,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障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