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利益,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金,那么,如当事人一方违约,但是支付不起违约金该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违约金赔不起,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导致赔偿不起。二是约定的违约金适宜,但是违约方出于某种原因没有能力赔偿。针对第一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即是说,当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要求下调违约金至实际损失的1.3倍。
对于第二种情形,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在法律规定内的,且也合情合理。但是违约一方可能因为财务状况恶劣,而没有赔偿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违约方可以和守约方私下协商,能否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违约金,能协商解决当然最好,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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