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去哪里起诉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4-25

  我们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劳动仲裁是从法律处理劳动纠纷的第一步,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的话,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甚至还可以向中院提起上诉。那么具体去哪里起诉呢?如何起诉?以下为您介绍,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用。

对劳动仲裁不服到哪个法院起诉

  一、对劳动仲裁不服到哪个法院起诉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是向当地的基层法院而不是中级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对于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是单位认为有证据证明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则应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不服劳动仲裁的,当事人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内向法院起诉,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会按照简易程序予以审理,审理期限是3个月之内,也就是说,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完毕。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还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之内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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