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开除是否肯定有赔偿?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4-17

有这么个咨询很常见:公司无缘无故的就开除我了,是不是应该向我赔偿?一般情况来说,单位开除员工是要支付补偿的。但是,法律是不是这么规定的呢?请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简介:

2008年7月,荆某从技校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成为了一名流水线上的普通技工。刚刚踏入社会的荆某还没学会说话时要照顾他人的感受,所以跟周围同事的相处就不怎么愉快。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荆某就先后两次与同事发生口角争议并升级至肢体冲突,甚至还闹到了派出所里去,在车间及公司内都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影响。公司领导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后,认为荆某已不太适合在公司工作。于是在走完了法定的程序之后,以荆某的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为由把他给开除了。

年轻气盛的荆某对被开除的事情耿耿于怀,所以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荆某的仲裁请求。荆某不服仲裁委的裁决,又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万元,某公司委托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张红霞律师代理出庭。

本案争议焦点是:某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荆某赔偿金?

某公司的代理律师张红霞辩称:荆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先后两次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已经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在企业内部产生了不良影响。荆某违纪事实清楚,某公司依据《员工守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解除与荆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不应向其支付赔偿。

法院认为,某公司代理律师提交的《员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工会的批复文件等证据符合证据要求,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其抗辩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因此,对某公司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对荆某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诉请不予支持。

开除是否赔偿

判决结果:

最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判决驳回了荆某的诉请请求。

律师说法:

张红霞律师: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看,劳动者如果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这不属于法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所以说,并不是被单位开除就一定会有赔偿的。

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符合民主制定、协商、公示、告知等条件,即使依据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当符合法定的程序,否则同样属于违法解除。

从本案就可以看出,合法、完善的规章制度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规范公司的治理。因此,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为自己的企业梳理、把脉,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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