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5-08

一、民事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

1、人民法院执行综合组办理案件登记,经庭长审批后,交执行实施组执行。

2、执行综合组办理评估、审计、鉴定、拍卖和组织变卖工作,并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

3、执行实施组接到案件之日起三日内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第一次到庭传票。

4、执行实施组了解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等有关情况,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如搜查、查封、冻结、划拨等决定,需要处理被执行人财产的,将材料转综合组。

5、实施组报批执行申请费的减、缓、免手续。

6、对于需要作出裁决、决定的、提出执行异议的、申请听证的,法院执行实施组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裁决组。

7、裁决组对于执行异议的案件,在十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听证的组成合议庭举行听证会,会后七日内作出裁定。

8、裁决组将裁定书、决定书送达给被执行人。

9、当事人对裁定、决定未提出复议的,由裁决组再将案件移送执行实施组。案件执行完毕后,实施组将案件材料收集齐全后递交综合组。综合组整理案卷,报批后装卷归档。

10、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案件,整理好材料三日内送上级法院。

二、民事执行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1、 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而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 因拒不履行义务而需要强制执行。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而在破产程序中,因债权人的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主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反为法律所禁止。

2、 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属于债权的个别清偿程序。

3、 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而民事执行的范围则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财产,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消灭问题。此外,民事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的执行,而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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