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筹划不能忽视财务风险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2-04

目前在有关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分析和讨论中,较多关注的是涉税风险,即因为与税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甚至违法而受到处罚的风险,而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企业按照“降低税负,实现涉税零风险”这一目的进行税务筹划,更要重点关注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全部资本中债务资本比率的变化带来的风险,当债务资本比率较高时,企业将负担较多的债务成本,经受较多的负债作用所引起的收益变动的冲击,从而加大财务风险,进而对企业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带来风险,本文主要从企业融资的角度说明这一问题。

权益资本收益率是衡量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主要指标,由于税法对企业通过不同方式所筹集资本的成本列支方法的规定不同,使得企业可能面临多个可供选择的融资方案,当企业的计息计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时,增加负债就能提高权益资本收益率,提高企业价值,但也应当注意,随着负债比例不断提高,财务风险也越来越大,权益资本成本率也将逐步提高,当权益资本成本率的增长超过负债资本的抵税效应时,企业的整体收益将会下降。因此,企业融资时必须考虑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之间的合理搭配,将税收利益和整体利益进行比较,并作出合理的选择。

在实务操作中,融资税务筹划应重点考虑资本结构(长期负债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变动对企业经营绩效和税负产生的影响,以及怎样的资本配置才能使企业在有效地降低税负的同时,实现所有者税后利润最大化目标。

假设某企业需要筹集资金100万元进行投资,预计收益期为5年,每年平均息税前利润为2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现有以下三种不同资本结构,各种结构下企业所得税的负担也不同。

1.若资本结构中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之比为1:0,即全部为自有资金,则该企业每年平均纳税=(20万元-0)×33%=6.6万元,5年企业纳税总额=6.6万元×5=33万元。

2.若资本结构中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之比为1:1,即借入50万元,借入资金利率为10%,则该企业每年平均纳税=(20万元-50万元×10%)×33%=4.95万元,5年企业纳税总额=4.95万元×5=24.75万元。

该方案与第一种资本结构相比,5年可节税8.25万元(33万元-24.75万元)。

3.若资本结构中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之比为0:1,即全部为借入资金,则该企业每年平均纳税=(20万元-100万元×10%)×33%=3.3万元,5年企业纳税总额=3.3万元×5=16.5万元。

该方案与第一种资本结构相比,5年可节税16.5万元(33万元-16.5万元)。

由上述计算可见,资本结构中借入资金比例越高,利息节税就越明显,企业所得税的支出就越少。

如果单纯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出发,考虑企业节税最多、税负最低,则应该选择方案3.但是在财务管理中,还要考虑到企业的财务风险因素。财务风险一般用财务杠杆系数指标来衡量,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表明企业财务杠杆作用越大,企业的财务风险也越大。以上三种方案的财务杠杆系数分别如下:方案1:财务杠杆系数=20/(20-0)=1方案2:财务杠杆系数=20/(20-5)=1.33方案3:财务杠杆系数=20/(20-10)=2综合比较以上这3个方案,如果以节税额大小衡量,方案3最优,方案2次之。但是如果以代表财务风险的财务杠杆系数来衡量,方案3所带来的财务风险也最大。

除了财务杠杆系数,在上述三种方案下,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利息保障倍数也有很大区别。以资产负债率做比较,方案1、2和3的资产负债率分别是0、50%和100%.以利息保障倍数来比较:方案1:利息保障倍数=20/0=无限大。

方案2:利息保障倍数=20/5=4.方案3:利息保障倍数=20/10=2.资产负债率可以衡量企业资产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企业的举债能力。利息保障倍数可以反映企业债务政策的风险大小,其指标越高代表利息支付越有保障。企业偿债能力越强,企业对外融资时违反契约的风险越小。

以本文中的3个方案为例,在企业融资的税务筹划中,不能仅仅考虑税负的因素,权益资本和借入资本两者要保持恰当的比例,将举债规模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方案3虽然税负最低,但包含的财务风险也最高,执行此方案,企业收益最高,但融资成本必然也会提高,企业价值未必最高。负债融资也不总是体现为正面效应,企业应综合分析、比较,以决定两类资本的适当比例。收益和风险具有对应关系,如果在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使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提高,则有可能最终损害了企业价值,并没有真正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从本文的例证可以发现,按照“降低税负、实现涉税零风险”这一目的进行税务筹划,在某些条件下并不能向企业提供真正最优的筹划方案,因此在当前条件下,有必要将税务筹划的目标和功能予以扩展。税务筹划既然是企业财务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这种活动的目标就应该与企业一般财务活动的目标相一致,即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但是,企业税负的降低不一定必然导致股东财富的增长,税负降低与股东财富增长的背离是由于一般的税务筹划方案对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后企业财务风险的变化和影响重视不够,没有考虑风险变化对企业价值的各种影响,这种税务筹划方案对企业经营管理可能会产生误导。财务活动中的税务筹划不能仅仅以税负降低额的大小作为方案评价的标准,而要以企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分析影响税负的各种条件和因素,特别是要重视各种方案影响下的企业财务风险变化情况,综合考虑风险和收益因素,选择能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税务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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