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绝调整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能否将其辞退?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4-28

很多劳动仲裁议是由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产生的,辞退的原因也有很多,劳动者拒绝调整工作地点就是其中一个。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拒绝调整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能否将其辞退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地点。因此可以说,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无疑非常不利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

因此,出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减少纠纷的目的,用人单位将目光瞄向了劳动合同上。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约定工作地点时,采用了各式各样的“个性化”条款:有约定某一城市的、有约定某一区域的、甚至有约定全国的,愿意与劳动者将工作地点约定为某个具体而精确地点的用人单位,可谓少之又少。

而且,在很多特定行业(如商场、零售等)中,用人单位的用工地点是非常分散的。为了便于管理,这类用人单位往往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个兜底条款:用人单位有权因经营等需要及劳动者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地点的,劳动者应当服从。

此类关于工作地点约定的兜底条款,到底是否合法有效呢?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这类条款的约定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应该认定为无效条款,用人单位以该类约定调整工作地点的属于违法变更。

第二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有一定的经营和用工自主权,根据该条款约定调整工作地点属于履行合同内容行使自主用工权的范围。

第三种观点认为,判断该类条款的效力时不仅应该考察其合法性,也应该结合工作性质、工作需求、工作地点变动的客观影响、劳动者的自身条件等客观因素综合考察其正当性与合理性。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与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时,是否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是影响该行为效力的关键。

(该图片由RÜŞTÜ BOZKUŞ在Pixabay上发布)

调整工作地点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如上文所述,对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应当综合考虑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具体而言,在司法实践中应该考察下列因素:

1.调整工作地点是否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

2.调整工作地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

3.调整工作地点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是否对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作成本、生活成本产生不利影响。

在双方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变更工作地点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所必需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且积极采取了必要的补救措施,未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未对劳动者产生不利影响,则该调整是正当的、合理的,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

例如: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京03民终6045号]判决书中认为:

从承力电源公司搬迁工作地点的合理性来看,虽然新的工作地点与原工作地点存在一定的距离,客观上增加了刘新莉上下班的时间经济成本,但承力电源公司采取了增设三条班车路线、调整工作时间、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工作餐及宿舍等措施,已经尽力减少了客观情况变化带来的影响,尽到了企业在变更生产场所情况下应给予劳动者权利保障的义务。在此基础上,应当视为为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创造了条件,亦未从根本上阻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该图片由IndiraFoto在Pixabay上发布)

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劳动者在拒绝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的安排后,会采取旷工等形式表示对抗。然而,无论在什么行业的企业,对旷工这种行为的容忍度都是很低的,劳动者以“旷工”来表示抗议的做法已经涉嫌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如前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调整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违反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则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反之,如果工作地点调整正当、合理,则劳动者应当服从。

即使工作地点调整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劳动者也应正常到岗,然后采取协商、仲裁等方式维权。以旷工等形式拒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安排,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法解除。

例如,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一中民四终字第219号]判决书中认为:

被上诉人系根据天津市整体城市规划需要配合政府进行厂区搬迁,且其已采取若干措施保障劳动者继续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在劳动合同具备正常履行条件的情况下,上诉人擅自不到岗上班,被上诉人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上诉人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妥,被上诉人的行为依法并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除审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的合理性外,人民法院还会审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的正当性。如用人单位是否有通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规章制度、是否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征求工会意见等。

(该图片由David Mark在Pixabay上发布)

结语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符合劳动合同约定,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未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权利义务和其他方面的利益产生重大明显失衡,则工作地点调整合理合法,劳动者有义务予以配合。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的安排,如果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构成严重违纪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据法定程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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