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5-07

实践中,劳动合同通常会约定工作纪律、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等内容,但有的用人单位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中何时可以约定违约金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

(一)违反服务期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一定年限的服务期。

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违约金素材图

二、用人单位随意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的情形只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而且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他们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劳动者违反双方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都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欢迎随时咨询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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