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低价卖房换零花钱,卖房合同是否能撤销?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5-10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急需用钱,或者在不了解房子真实市场价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贱卖”,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才开始后悔,不愿意履行合同,但是一般情况下,低价卖房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是不能撤销的。

大学生低价卖房换零花钱

据澎湃新闻报道,一名刚成年的在校大学生小郑,因为日常开销大,父母给的生活费又少,便将父母为其购买的房屋以低价出售,知晓事态严重方告知家长,并拒绝履行合同,结果被买方诉至法院;而该学生也提出反诉,以自己刚成年,行为草率,合同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近日,法院对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依法判决:合同有效,不得撤销。

购房合同素材图

低价卖房合同是否能撤销?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该案中大学生小郑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缔约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出售房屋也是小郑真实意思之表示,小郑不能仅以自身刚刚成年或者房屋出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为由撤销合同。

另外,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的“达不到市场交易价70%”的标准,仅适用于债权人由于价格显失公平的撤销之诉,并不适用于本案中当事人一方撤销合同之诉。

所以,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们一定要谨慎行事,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低价买卖房屋,从而对自己造成不可逆的损失。如果您还有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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