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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
近年来,我国掀起了一股创业的热潮。但是在创业的过程中,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企业的形式。一般来说,个人进行创业时,可以注册的企业类型有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需要创业者了解清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1、投资主体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地位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受《公司法》调整和规范,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规范和调整,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出资方式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而《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未作任何强制性规定。
4、责任承担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通常不会牵涉到股东的个人财产,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它财产予以清偿。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税务承担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需分别就其公司所得和股东分取的红利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自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待投资者取得投资回报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公司治理法律服务问题需要了解,欢迎随时咨询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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