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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哪些责任?
在经济往来中,人们评估一家公司的实力时,往往会去查询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而且把关注的重点放在其注册资本上面。但是,注册资本并不一定可以真实反映该公司的实力,因为有不少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形。那么,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哪些责任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实践中,股东虚假出资应当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方面的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
1、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股东资格可能被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虚假出资的行政责任
除向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外,虚假出资的股东还将面临行政方面的处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
虚假出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将构成虚假出资罪。
虚假出资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虚假出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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