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说法
一家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这是我国法律对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体现。大多数劳动者都对经济补偿金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对于什么时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等问题,却是一知半解。那么,请通过下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密切关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金额与年限成正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期限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关于“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要有其他劳动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障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