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说法
一家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从字面上看极易混淆,由于现在大众普遍法律意识淡薄,面对一纸合同无法分别,致使很多劳动者吃了哑巴亏。笔者在本文将比对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者本质不同
首先,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所以说两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二、两者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
而劳务协议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除了财产关系没有任何联系。他们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地位也是平等的。
三、两者主体的待遇不同
签订劳动合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一般还享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只能获得劳动报酬。
四、两者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五、两者雇主的义务不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
然而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六、两者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来规范调整;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通则》、《合同法》调整。
七、两者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
而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八、两者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劳功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如果正身陷纠纷难以解决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障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