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合同无效,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4-18

劳动合同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报酬、福利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会觉得工作有了保障,殊不知有些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那么,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无效的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呢?请看下文介绍。

一、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我国法律对无效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

二、劳动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的,会产生如下的法律后果:

(一)依然要发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的一方或双方都有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并且造成了对方的损害,那么有过错的一方就应当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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