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没有这样的权利?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5-09

在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断辞退试用期员工的同时,又不断招聘新的员工。这样用人策略饱受诟病,而且会让人产生“公司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认知。那么,用人单位有没有权利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劳动者呢?请看下文介绍。

一、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试用期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素材图

二、用人单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劳动者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只有存在如下情形时,用人单位才能辞退劳动者: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此,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的劳动者时,依据的理由必须是上述情形之一,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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