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哪些区别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06

实践中,大部分人都要上班、工作,用以维持我们的生活,因而对劳动关系会比较熟悉。除了劳动关系之外,还存在着一种劳务关系,甚至很多人认为劳务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一样的吗?请看下面的介绍。

1、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2、什么是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劳务关系的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签订口头或书面的劳务合同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常见的劳务关系类型有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关系等。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素材图

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哪些区别

(1)用工主体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能成为合法的用工主体,自然人是不能成为用工主体的。而劳务关系则无此限制,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主体地位不同

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安排。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和依附性。虽然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也存在一定的管理关系,但是该管理更侧重于在提供劳务时的安排。

(3)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法律制度调整。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其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主要适用《民法通则》 《民法总则》和 《合同法》 等进行规范和调整。

(4)救济途径不同

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先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因劳务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合同争议,当事人可直接通过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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