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建议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看看这些原因吧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7-09
很多人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不同在营业执照会载明类别,根据该股东是一个自然人还是一个法人进行区分,如果该股东是自然人的则显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如果该股东是法人的则显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顾名思义,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为什么小编不建议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很简单,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很多朋友直接就以自己一个人或者以其现有公司作为股东去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类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利弊或者说法律风险呢?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下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唯一的好处就是,股东一个人就可以决定公司所有事务,自己说了算,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却有着更高的风险。
 
    因此,不建议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非要设立,那么这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定要建立健全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股东需要区分开自己以及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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