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7-15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频发,其中很多一部分是由于未签订、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未签订、为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困难,不利于解决双方间的劳动争议。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未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用工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

二、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符合上述三点,则认定为具有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素材图

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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