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8-29

股东成立公司,按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实缴出资到位。实践中,不少资金不太充足的股东会在出资到位后,通过各种方式抽回,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抽逃出资。那么,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如何认定抽逃出资

根据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实践中,该如何认定抽逃出资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因此,如果股东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的规定且又损害了公司利益的,将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素材图

二、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如果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将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返还出资本息、承担补偿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限制其部分股东权利,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

2.责令改正、罚款。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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