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9-10

众所周知,公司股东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其中就包括知情权。但实践中,大多数股东很少行使这项权利,甚至不太了解知情权都涵盖了哪些事项。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实践中,容易引起纠纷的事项主要在公司会计账簿。根据《会计法》第十五条“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因此,股东不但有权查阅会计各种账目,而且可以查阅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知情权素材图

二、股东行使知情权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关于“不正当目的”,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八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认定为股东具有“不正当目的”:

(一)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三)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四)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因此,上述情形下,股东行使知情权时,在查阅会计账簿方面是受到限制的。

以上就是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范围”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股权纠纷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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