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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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方违约应如何赔偿
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常见的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几种。那么,合同一方违约时应如何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呢?请看下面这则案例。
某保健品公司、某制药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某保健品公司以每公斤2万元的价格向某制药公司购买200公斤的维生素B12,总价款为400万元,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
合同开始履行后,某保健品公司仅收到了80公斤的维生素B12,剩余的120公斤直到合同约定的截止日期也未收到。某保健品公司多次催告某制药公司发货无果,为了不耽误生产计划,只能以高价向其他单位紧急采购。随后,某保健品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制药公司赔偿损失360万元。某制药公司接到传票后,委托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张强律师代理出庭。
本案争议焦点是:某保健品公司是否可要求赔偿360万元?
某制药公司的代理律师张强在庭审中抗辩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损失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某保健品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数额不应以合同总额来计算,而应以其实际损失数额为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保健品公司与某制药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签订后,某制药公司仅交付部分货物,剩余货物经多次催要而均未交付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赔偿某保健品公司的损失。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法院采纳被告律师的抗辩,即应按照某保健品公司的实际损失来计算,(3-2)万元/公斤*120公斤,即120万元。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判决某制药公司赔偿某保健品公司损失120万元。
张强律师:赔偿损失是合同法赋予受损方的一种救济方式,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违约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数额应相当于因为该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从法律规定来看,损失的赔偿金额会受到双方过错程度、预期利益、实际损失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并非是单纯的数字计算。建议您遇到与本案类似的问题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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