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标的物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2-07

  相信大家都知道,随着社会发展,法律也在随着社会变化而改善。在合同履行中,我们需要实际区分两个概念,那就是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物。相信大家都清楚,合同标的物其实就是合同中实际指向的那个东西。那么合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以下为您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合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与标的物的关系,事实上此二者是有区别的,只是很抽象罢了。例如买卖汽车,买卖契约的标的是汽车的所有权,而买卖契约的标的物是汽车。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因为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

  二、合同标的物不明确该怎么办

  如果标的物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合同目的”,应理解为买方明示或默示地告知卖方的目的,而不是卖方不知的买方的特定目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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