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要工资时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4-24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上看到这么一个场景,一个工头,带领一群农民工干活,辛辛苦苦的用自己的劳力挣钱,却在最后的时候,工头跑路,没有给工资给农民。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因此可能不懂相关法律知识,为了能让农民工顺利讨要工资。下面为您介绍关于农民工讨要工资材料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农民工讨要工资需要什么材料

一、农民工讨要工资需要什么材料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普遍。在此情况下,建议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讨薪,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4、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

  劳动仲裁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农民工讨薪的办法

  农民工讨薪的办法有:

  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请电视台等媒体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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