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当事人都有哪些权利?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7-21
实践中,部分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对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并不清晰,下面笔者为大家介绍一下仲裁当事人都有哪些权利?
 
    首先,被申请人有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的权利,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在仲裁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有权表示承认,也有权提供证据表示不承认仲裁的请求,被申请人还可以提出反请求。当然反请求必须符合仲裁范围和仲裁事项的要求。
 
    其次,申请人有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申请人有权申请仲裁,在申请书中提出自己的仲裁请求,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也有权放弃自己的仲裁请求,终止仲裁程序。申请人还有权变更仲裁请求,包括既可以增加仲裁请求,也可以减少仲裁请求。
 
    再者,仲裁当事人有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仲裁法中的财产保全是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而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将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决定的前提条件是:
 
    (一)保全的原因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二)作出保全决定的前提是,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仲裁委员会对财产保全的申请不加审查。而将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三)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包括银行担保、保证人保证、现金实物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关于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和程序,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最后,仲裁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致力于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多年,经办劳动纠纷案件众多,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不仅于此,本所拥有系统的律师团队,律师大多毕业法律专业名校,从业多年,专业程度让人放心。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您随时咨询委托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障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