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注册鸿蒙商标,自研操作系统即将面世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5-27

近日,由于美国对华为的禁令,谷歌、高通等公司与华为的合作都出现了问题,使得华为的操作系统备受社会关注。华为高管日前表示,自研操作系统将很快面世,随后各界对华为的操作系统提出了各种猜测,比如名字。

华为注册鸿蒙商标,将用于操作系统: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显示,华为已经申请注册“华为鸿蒙”商标,且被商标局核准注册了。 “华为鸿蒙”可应用于操作系统程序、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操作软件等等。

据悉,目前华为已经注册了昆仑、金刚、玄武、乾坤、子龙、浩天、青鸟、朱雀、腾蛇、青牛、青玄、当康、玄机、白虎、灵豸(zhì)、饕餮等作为商标。这些名称与鸿蒙一样,大都来自我国的古典典籍中,如《庄子》《淮南子》《山海经》等。

华为鸿蒙商标素材图

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

张强律师:来自《山海经》等典籍中的名字,能否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呢?

商标是指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任何具备上述特性的标准,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是,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异议、转让等过程中将会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建议遇到相关商标权法律问题时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随时恭候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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