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挥菜刀冲向群众民警,网友:是条汉子!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12-16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人员,他们的职责是维持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性命及保障财产。民警是人民群众的守护天使,是法律的守护者。但是,总有人挑战法律的底线,在违法的边缘试探。近日,上海一男子挥舞菜刀冲向群众民警,被民警开枪击伤并送医治疗。

一、上海一男子挥舞菜刀冲向群众民警

据微博@澎湃新闻报道,12月15日20时许,静安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新闸路西康路附近一男子持刀砍人。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男子对民警多次警告置若罔闻,突然挥舞菜刀冲向群众和民警。

为确保周边群众安全,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并迅速送医救治,该男子暂无生命危险。经警方初步调查,周某57岁,居住在事发地周边,曾多次因酗酒滋事被公安机关处理。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针对周某的行为,网友们议论纷纷:调侃、谴责等不一而足,甚至有网友评价道:是条汉子!

二、周某持刀砍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堂律师表示:持械故意伤人是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周某的法律责任可大可小。

(一)如受害者的伤情在轻伤以下,周某属一般违法,罚款、拘留即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如受害者伤情在轻伤及以上,周某将涉嫌故意伤害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由于目前案件尚在调查中,具体伤亡情况不明确,因此,暂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周某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待案件调查清楚后,可能根据上述规定追究周某的法律责任。

三、警察开枪伤人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堂律师表示:我国为了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正确使用警械和武器,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此,人民警察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依法使用武器,如开枪击伤犯罪嫌疑人,属于合法行为,一般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根据上述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行政处分、刑事责任,该警察所属机关则可能承担国家赔偿的法律责任。

四、结语

通过此案,建议大家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人民警察判明有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为保护国家安全及人民群众安全,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使用武器也是必须手段之一。

浅析热点事件、学习法律知识,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问题!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障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