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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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骗保被判无期徒刑,只为打赏女主播?
不知大家是否看过前段时间的电影《受益人》,电影讲述了主人公为救治孩子,而“杀妻骗保”的故事。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故意真真切切的发生了。近日,天津男子杀妻骗保被判无期徒刑,究其原因,只是为了一己私欲。
一、杀妻骗保被判无期徒刑
据微博@头条新闻消息,天津男子张轶凡被普吉府检察院,依据泰国刑法第289条的规定,以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提起公诉。
案发前半年内,张轶凡陆续为妻子购买预计总保额3000万元的保险,受益人是张轶凡自己。2018年10月27日,张轶凡和妻子张英(化名)以及女儿从天津出发,前往泰国普吉岛度假,随后,张英在泰国因“溺水”去世。
中国驻泰国宋卡总领馆称,被指杀妻骗保男子已被泰国警方控制。同天,天津警方对张轶凡涉嫌保险诈骗立案侦查。2018年12月13日,泰国警方初步判定小洁被丈夫张轶凡“谋杀”。
此案的审理历时5个多月,先后开庭3轮共计9次庭审,张轶凡在最后一次庭审上全盘翻供,主张“激情杀人”。泰国当地时间今日(12月24日)上午10时许,此案在普吉府法院宣判,当庭宣判张轶凡获无期徒刑。
二、张轶凡杀害妻子能否取得保险受益?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表示:任何企图通过剥夺他人生命来骗取保费的行为都是犯罪,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本案中,张轶凡作为其妻子(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故意杀害其妻子,妄图骗取保险金。
由上述规定可知,张轶凡杀害被保险人的行为,无法取得保险金,即丧失受益权。
三、张轶凡能否引渡回国受审?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表示:司法部资料显示,1993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并于1994年3月5日生效。由此可见,我国与泰国具有合法的引渡条约,引渡张轶凡需符合条规中的各项规定。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在提出引渡请求前,被请求方已对被请求引渡人就同一犯罪作出判决,应当拒绝引渡,不应根据本条约予以引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被请求方正在对被请求引渡人就同一犯罪进行诉讼,可以拒绝引渡。
本案于12月24日已作出判决,并且可能面临受害者家属的上诉而持续诉讼,所以泰方很可能不会批准引渡。
四、结语
本案中,张轶凡为了一己私欲,毁了自己的家庭。妻子死了,孩子变成了孤儿,而自己也锒铛入狱,真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通过此案,也提醒大家,不要试图触犯法律的警戒线,违法必究。
如果您也遭遇了类似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委托专业律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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