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05

公司成立后,各个股东都会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然后根据股权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股东权利。但是,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股权状况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各股东持有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那么,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1、股东内部之间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而且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2、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但是,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素材图

3、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股权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限制股东资格方面的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不能被选举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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