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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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通常情况下,合同签订成立之后,我们都需要遵循合同的约定,直至实现合同的目的。但是,合同成立并不是当然会产生法律效力,也可能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导致合同自始无效。那么,什么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何区别?请看下文的介绍。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重大误解的合同。包括对合同性质、标的物、价金和当事人等的误解,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1、无效合同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是绝对无效;可撤销合同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是该合同无效的前提条件。
2、无效合同从从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当然,撤销行为具有溯及力,追溯到行为开始。
3、无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怀柔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主张无效;可撤销合同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可以请求撤销,如受欺诈方、受胁迫方,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可撤销合同,它与无效合同有何区别的介绍,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到您,如果您对于合同纠纷还有其他问题,可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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